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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押给担保人,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。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
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《反担保抵押合同》或《反担保质押合同》,且委托人须
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。其中抵押物或质物的有关
内容如下:
抵押物名称:【名称】
房产证号(或其他权属号):【号码】
所有权人:【名称】
3、第三人以其合法拥有的、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
质押给担保人,以作为委托人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。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
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《反担保抵押合同》或《反担保质押合同》,且第三
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。其中抵押物或质物有
关内容如下:
抵押物名称:【名称】
房产证号(或其他权属号):【号码】
所有权人:【名称】
4
、委托人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 【金额】 元,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
证金,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、利息及其他费用、本担保协
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。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
本金、利息及其他费用、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,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
证金以充抵上述款项,担保人有权以该保证金优先受偿,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
保人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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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上述款项所涉及的《反担保保证合同》、《反担保抵押合同》、《反担保质
押合同》等文件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三、文件的提供
在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(或保函)之前,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
的正本,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:
1、委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